陕西牛斜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牛斜建设有限公司与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海天德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1002执678号 陕西牛斜建设有限公司、西安海天德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牛斜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海天德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1002民初25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西安海天德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配合费298824元及2019年8月2日后的利息、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海天德盛实业有限公司未支付配合费的限额内承担付款责任,西安海天德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5782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安海天德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交纳了15万元,本院扣划了陕西同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4万元,共计29万元,并已给申请执行人兑付。申请执行人对剩余部分表示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02执67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9月27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