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某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鹤壁市可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611执2700号
郑州***电力技术有限公司、鹤壁市可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郑州***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鹤壁市可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项的规定,本案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