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321执保2980号
申请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连云港市瀛洲南路1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53824966N。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唐山镇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164426921F。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男,1969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荆家镇***2组193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69********。
申请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建设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经审查,本院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2023)鲁0321财保2291号民事裁定书,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高 崧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