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君安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佛山茂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源市君安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某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607执480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源市君安人防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佛山茂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