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3民初11604号 原告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街9号0-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81734065G。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男,1982年10月10日出生,蒙古族,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安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法 官 助 理   *** 书  记  员   姜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