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镇远县自然资源局、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六总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625执212号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镇远县自然资源局、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六总队:

***与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镇远县自然资源局、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六总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3612.7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主动履行253612.00元,其中,251760元已转付申请执行人,1852元执行费上缴国库,余款***自愿放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25民初49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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