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

某某与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甘0502民初3599号
原告:***,汉族,住天水市秦州区。
被告: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天水庚耘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5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在缴费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