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告知书
(2020)桂0921执保289号
***、***、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作出(2020)桂0921民初1921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及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容县容州镇容厢卫生院承建的工程项目所得工程款,以27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期间不得支取。
二、查封担保人韦雪梅(公民身份号码452525xxxx4)所有的丰田牌桂K×××××小型轿车。查封期限一年,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赠与等。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