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111执恢236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
被执行人***,男,1992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地址藁城区
被执行人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本院于2017年2月22日作出(2017)冀0111执9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汽车(牌照号冀A×××××、冀A×××××);本院于2017年8月9日作出(2017)冀0111执9号之二执行裁定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施工栾城装备制造基地南车路、富城路高压供电工程工程款收入73000元,执行裁定书,现因被执行人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其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汽车(牌照号冀A×××××、冀A×××××)查封。解除对被执行人石家庄一成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施工栾城装备制造基地南车路、富城路高压供电工程工程款收入73000元扣留(或提取)。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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