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0382执16号
本院于2022年1月4号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代兴跃申请执行贵州富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鑫立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仁怀市长岗镇人民政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贵州富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鑫立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仁怀市长岗镇人民政府应支付申请执行人代兴跃租金93264.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5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贵州富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贵州鑫立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仁怀市长岗镇人民政府已履行(2021)黔0382民初787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证明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