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02执9538号
遵义冠康信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关于遵义冠康信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支付工程款263299.86元、质保金34910.52元、违约金34910.52元、保全保险费1000元、案件受理费3195元、保全费2270元,从2019年4月1日起以工程款263299.86元中尚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计算利息得26190.02元,共计365775.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70769.92元(含案款365775.92元,执行费4994元)。本院已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302民初5605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