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783执5055号
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缴受理费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2021年10月22日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交纳案款1531.25元。其中,受理费1481.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均已上缴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粤0783民初3746号的民事判决书关于广东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缴一审案件受理费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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