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海山、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0724执1516号
石海山、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海山与甘肃荣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564.78元,执行费73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564.78元,执行费733元。其中,抵顶东风牌汽车一辆,交纳案件款1万元,申请执行人石海山同意执行完毕。至此,石海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甘0724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