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禾春绿化有限公司

新昌县禾春绿化有限公司、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24执26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24民初377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01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新昌县禾春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昌县镜岭镇溪西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232970.9+3394.56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32970.9元,执行费3394.56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