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科塑胶有限公司

四川川科塑胶有限公司、刘湘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川0184执恢326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川科塑胶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063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刘湘,男,1980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富顺县,居住地云南省大理市经济开发区三茂街65-6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川科塑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刘湘名下位于云南省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号)房屋一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刘湘名下位于云南省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号)房屋一套,期限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羊虎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