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0684民初2282号
原告:***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东泰路99号伊家商务大厦5楼电梯以西部分。
法定代表人:刘仲臣,任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兆鑫,山东恒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展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蓬菜市南王街道办事处大院村。
法定代表人:谢杰涌,任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超,男,系公司职工。
原告***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展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李静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宁晓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