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龙南市新天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燕世路、惠东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赣0783执恢188号 申请执行人:龙南市新天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龙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富坑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584020733E。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燕世路,男,1967年06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渠县望江乡小湾村1组16号,居民身份证51303019********。 被执行人:惠东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48号国埠大厦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196170449P。 法定代表人梁万**。 关于龙南市新天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惠东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3月2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03月2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