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5011号
***、惠东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惠东县建筑工程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25元。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10月14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已请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协助将位于惠东县平山镇南街安顺××巷××号中的3号房产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名下,另被执行人向本院执行专户支付975元,以上款项扣除执行费50元,剩余925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粤1323民初660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