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平装饰有限公司

兖州市富平装饰有限公司与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兖州市富平装饰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6-24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兖执恢字第10号
申请执行人:兖州市富平装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兖州市富平装饰有限公司诉**,不当得利纠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3)兖民初字第96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孔德军
审判员祁云来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书记员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