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1082执509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金拇指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葛市佛耳湖镇辛集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2721835948H。
法定代表人:魏光杰。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86年11月26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辉县。
被执行人:河南政昊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天伦路11号院8号楼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749888551。
法定代表人:闫军。任公司总经理。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8)豫1082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上述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第42条、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上述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或相关单位存款25万元(利息另算)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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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王红杰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书记员 : 赵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