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粤北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222执995号 ***、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粤北分公司、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粤北分公司、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生效的(2022)粤0222民初14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粤北分公司、广东龙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规定的义务,付清了服务费、试验费欠款本金176000元及逾期利息59704.09元,诉讼费用15028.17元(诉讼费2485元、保全费1743.17元、财产保全担保费800元、律师费10000元)及逾期利息2211.81元,缴纳了本案执行费2765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2023)粤0222执995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