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德尔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常州德尔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山东三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1525执恢1235号 申请人:常州德尔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住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阳澄湖路2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69137858X。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东三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聊城冠县工业园区苏州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576189431X7。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常州德尔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与山东三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1525执恢12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 东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