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泵(集团)有限公司

尤雄与上海上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沪0112民初21190号
原告:尤雄,男,1979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常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常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上泵(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师事务所。
原告尤雄与被告上海上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