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内0203民初2938号
原告内蒙古飞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联系方式:137××××****
法定代表人段学飞。
诉讼代理人***,律师。
被告河北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联系方式:180××××****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内蒙古飞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内蒙古飞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原告内蒙古飞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