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集安市万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5执恢119号

集安市万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戚晓明: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集安市万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道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标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30万元,并交纳执行费154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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