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梦平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梦平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等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苏0826执2755号
申请执行人淮安梦平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涟水县、广陵路西侧(绿洲花苑1栋107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6年11月28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涟水县。
被执行人***,男,1971年1月30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泗洪县。
被执行人**,男,1978年4月10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涟水县。
淮安梦平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追偿权纠纷一案,涟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826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判决书:被告***、***、***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淮安梦平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为偿还的股权转让前的债务26万元。案件受理费5800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7820元,由被告***、***、**负担。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8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9年1月2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院认为,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约定长期履行,人民法院可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8)苏0826执2755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朱军
审判员***
审判员周剑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吴昊
书记员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