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万年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万年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423执保367号 ***、陕西万年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与陕西万年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陕0423民初415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7627076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价值7627076元的财物。冻结期限为一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423民初4150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共保全金额984064.03元本案已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