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登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鲁1002执172号 申请执行人文登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 被执行人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申请执行人文登市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威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2022)鲁1002民初713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元及利息。本院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了*万,后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山东威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元,扣除执行费*元,余款转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故(2022)鲁1002民初713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