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某某与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04执217号
**、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1月13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2民终228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68,410.00元的义务。现因被执行人已将执行款68,410.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收到后同意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