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富达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扬州富达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084执恢330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扬州富达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汤庄镇沙埝工业园区。
被执行人:***,男,1970年5月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4197005252413,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汤庄镇三阳南路万金假日酒店。
关于江苏扬州富达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已强制执行完毕。申请人江苏扬州富达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苏1084民初6737号民事调解书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长  姚剑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日
书记员  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