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甘2927民初1146号
原告: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某某,系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甘肃省积石山县。
委托代理人:任问存,系青海普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被告: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系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甘肃省临夏州。
被告:***,男,回族,住甘肃省积石山县。
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诉甘肃锦绣水利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现因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已部分履行为由,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
经审查,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故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予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案件受理费7483元,减半收取3741.5元,由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马成才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马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