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04执3988号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津0104民初1707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标的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