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唐山市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冀02执4702号
申请执行人佟永会。
被执行人唐山市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佟永会申请唐山市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滦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滦劳人仲裁(2015)032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裁决书内容现已执行完毕,该案现已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6)冀02执470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长***
审判长*杭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