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办事处、安徽成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皖1802民初4433号 原告: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 宣州区梅园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703003249848E。 负责人:**,该办事处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成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村村委会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397532020J。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办事处与被告安徽成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办事处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6406元,减半收取8203元,由原告宣城市宣州区西林街道办事处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