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洋都隆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甘肃领翔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甘3025民初180号 原告:***,男,藏族,住甘肃省卓尼县申藏乡。 委托代理人:**、***,系甘肃君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甘肃领翔建设有限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合作市当周街颐和小区。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县洋都隆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县黄河路。 法定代表人:尕藏嘉措,系公司执行董事。 ***诉**县交通局、甘肃领翔建设有限公司、**县洋都隆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李  艳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