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被执行人某某、山西金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智广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内2223执保14号
申请保全人,***,男,汉族,1971年1月13日出生,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被保全人,山西金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山西省太原市。
法定代表人***被保全人,关智广,男,蒙古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被保全人,包小庆,男,蒙古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与包小庆、山西金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智广财产保全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依据(2019)内2223财保4号裁定书,于2019年1月27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特此通知
承办人***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