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623执保55号
***、贵州先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与贵州先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20万元。本院在保全过程中,查明被保全人贵州先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有存款,本院依据(2020)黔0623民初202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保全人贵州先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万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623民初202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