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482执1758号
***、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5306.8元,执行费为279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19)浙0482执175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