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亿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某某与某某、湖北亿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方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鄂0202执585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居民。
被执行人:湖北亿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大道26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方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亿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方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鄂0202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8年9月6日冻结被执行人方鹏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黄石市天津路支行1803011001006353769工资账户,现正在履行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鄂0202民初128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方冬春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书记员冷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