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802执1963号
申请执行人承德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承德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承德市双桥区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承德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强制执行的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20)冀0802民初3352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