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天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五家渠天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兵0601执19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五家渠天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五家渠15区天山路美食娱乐城南B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676330077D。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汉族,1966年7月22日出生,住新疆五家渠市。 五家渠天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兵0601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五家渠天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连带清偿欠款223543.89元及案件受理费5007元,合计228550.89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履行期限较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兵0601执1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孙 仪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 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