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凯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凯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庆集团(穆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黑1085执611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凯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穆棱市。
被执行人广庆集团(穆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穆棱市。
本院在执行黑龙江凯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庆集团(穆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穆棱市人民法院(2016)黑1085民初50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姜永顺
审判员***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