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蓝搏万欣意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亿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91执3067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蓝搏万欣意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9栋7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44879H。
法定代表人:王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亿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600号3号楼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56077491X2。
法定代表人:焦学雷,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蓝搏万欣意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亿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2月20日由向本院提交书面撤回执行申请。经查明,申请执行人撤回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鲁0191执30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曲劲松
审 判 员 崔 红
审 判 员 台春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巩其云
书 记 员 曹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