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吉林省中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吉0193执保47号

申请保全人:***,男,1980年1月3日生,汉族,住吉林省辉**县。

被保全人:吉林省中锐建筑工程有限公。住所:长春市**关区区。

法定代表人:陈彦秋

关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吉林省中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18)吉0193财保6号,办案人为陈云龙。

保全案件于2018年2月9日立案移送后,冻结被保全人吉林省中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一处,冻结期限为三年。

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执行员  汪晓军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贾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