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祺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114执4271-1号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科赫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王昕明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