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豫0192民初1349号******
原告: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林州市东岗镇岩峰大街东岗镇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靳书海,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景志鹏,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2日立案。原告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河南强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