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商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豫1623执保163号
河南晟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晟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对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本院于2024年1月23日立案。2024年1月24日对被申请人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招商银行200463.37元、7281.83元、3766.41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76.24元、2958.25元的账户存款予以冻结,期限一年。如需**,在保全期限届满之日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