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瑞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开封安利达绿色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803民初215号 原告:河南瑞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祥盛街金领时代31号楼1**8楼西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开封安利达绿色装配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开封新区魏都路南侧、九大街东侧。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河南瑞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开封安利达绿色装配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6日立案。原告河南瑞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河南瑞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