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9)豫0105执8867号
***、河南勤耕农资有限公司、***、**、郑州南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市郊区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民终320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市郊区支行于2019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润华支行
户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账号:31×××89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