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海之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豫01执监1484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河南海之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河南郑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海之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七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5日立案执行,现为了便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河南省郑州二七区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3民初1333号民事调解书【原执行案号:(2018)豫0103执448号】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
河南省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和平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